感染新冠病毒后胸闷气短?******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此时正值流感高发,有时候大众分不清流感和新冠病毒感染后的症状区别,但二者都可能引起胸闷气短,都需要提防应对以及合理用药,老年有基础病人群尤甚。”专家如此说。日前,两位专家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并给予了大众一些实用建议、助力特殊人群平安健康过冬。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应警惕胸闷气短
相关研究发现,新冠病毒可通过介导血管内皮功能紊乱、凝血系统障碍导致血栓形成,新冠病毒还可直接与血管内皮细胞结合而形成血栓,这些血栓会阻塞血管,进一步增加心梗、卒中的发生风险。
“有心脑血管疾病人群应尤为警惕新冠病毒感染或是流感引起的胸闷气短。”广东省中医院脑病内科主任医师孙景波表示,最近患者因为类似症状前来就诊的不在少数,他们往往会因为心肌耗氧量增加,而导致血管狭窄、缺血的可能性也由此增加。
“近期我们接诊了大量胸闷、气喘的老年人群。”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刘军表示,他观察发现,其中不少老年人合并有心脑血管疾病,有的还伴随有高血压、糖尿病,此时如果再感染新冠病毒,出现胸闷、气喘的可能性就会更高。
中西医结合治疗可缓解症状
日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中医治疗相关内容。中医药如何改善胸闷气短?以岭南地区供需两旺的中成药复方丹参片为例,其由丹参、三七及冰片按一定比例配伍制成,具有活血化瘀、理气止痛、安神宁心等功效,临床应用主要用于冠心病之胸闷、心悸等。
孙景波主任医师表示,复方丹参片这一类中成药作用温和又能一定程度活血化瘀通络,改善冠状血管的循环、帮助调整心脑血管的供血状态,缓解胸闷、气短、心慌、头晕等症状;刘军主任医师认为,中西医结合治疗可以很大程度缓解患者的不适症状。“有基础疾病人群不要擅自停药、务必坚持服药;为了做好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患者可以在遵医嘱前提下,适当服用复方丹参片等防治类中成药。”他说。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